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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?

发表于2015-05-25

   70年产权如何续期不是个小事,对于普通人来说,房子是的财产,但这的财产却处于价值不确定状态,是问题不迫切,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,甚或是不想因此影响房地产市场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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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据报道,5月19日,多家房地产网站发布一篇有关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、取消房产证70年产权的文章,业内人士表示并不靠谱。


背了几十年房贷拿到房本,你却发现自己仍然像是个长期租户,要住下去可能还得接着交钱。这个不是开玩笑哦,根源就在于现行法律规定,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。

   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,房屋权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。


取消房屋70年产权是个谣言,可是,续期细则迟迟没有动静,要不要接着交钱,交多少钱,对有房和无房的人来说,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。

 

   70年产权是怎么来的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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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要搞懂这个问题,我们来简单回顾下中国的土地制和土地管理发展史。


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制和集体制。因此,土地不能买卖,甚至1988年以前的宪法规定,连土地出租都是不允许的。


据报道,上世纪80年代以来,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(包括实物福利分配、低租金近乎无偿使用、国家或单位的体制)弊端日益凸显,全国住房紧张的状况直接催生了房改的提速。


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的设想之后,福利分房向住房商品化改革逐渐启动。


为了推动房改,我国于1987年颁布了《土地管理法》,并于1988年、1998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,删除了“禁止土地出租的内容”,增加了“国有土地和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”、“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”等规定。

   法律的更改适应了现实的需要,将土地权与使用权分离,盘活了土地资源,但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应该定为多久?

放眼望去,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,没有经验可以借鉴。学者将目光投向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。

经济学家周其仁告诉中国企业家网,英国皇家把在本土土地批租的手段用到了香港,由于中英租借时限为99年,所以香港早租赁时限也是99年,随着时间逐渐缩短。

当时的土地管理局拿香港做样本,一开始提出了住宅50年产权,之后上报给国务院领导被问及“能不能再长一点”,终就变成70年了。

这一说法得到曾任中国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的印证。

多家房产网站报道,王先进谈到,原先定了50年,后来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,他表示“再增加几十年可以。后来制定法律时,就变成年限70年。”

此外,根据1990年国务院出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分别为:工业用地50年;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;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
   70年后,我们会不会无家可归?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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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上世纪90年代推行房改开始算起,早的商品房房龄也不过30多年,可房子和土地的归属不能到了70年后再解决。

据凤凰房产报道,有认为,土地自身的价值不断,而地面上的建筑物则随着居住年限的延长而必然会折旧,也就是必然会相对贬值,因此,一些敏感的购房者已经发出了“70年后,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无家可归”的疑惑。

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,住宅“建设用地使用权”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有房的业主吃了颗定心丸。可如何续期仍然没有详细规定落地。

同时,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40条和41条分别规定,“土地使用权期满,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权由国家无偿取得。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,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”; “土地使用权期满,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

期。需要续期的,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,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并办理登记”。

1994年出台的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22条规定: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经批准准予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”

北京市2005年出台《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(试行)》,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,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,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。”

这些语焉不详的法规难免让许多购房者担忧:

“土地使用权”70年到期后怎么办?

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?

如果还要交钱,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,当了这么多年的“房奴”是否值得?

如果不缴,政府无偿收回土地,我们的房子怎么办?

70年产权带来的问题还不止于此,据研究发现,70年产权对中国城市化进程、对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都有着重要影响。

1、对于土地使用期限的房子,人们不大会对住房进行翻修和重新开发;住宅老化,富人自然会寻求新住宅,而新建筑总是在城市周边地区开发出来,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扩张得厉害,老城区会老化得厉害。

2、“以后中国也会出现大面积的贫民区,聚集在现在的高层建筑区里面。”

3、2011年银监会在公开办复全国政协委员“以房养老”提案时表示,我国现有的制度——房屋产权70年,致“以房养老”难推行。

真是个个头疼的大问题~~~

发表于2015-05-25

房子住不了70年

发表于2015-05-25

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?

发表于2015-05-25

这还真不好说,普通老百姓是无可奈何的,一切都在执政者的掌控中。

发表于2015-05-26
上官风之助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?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5-05-26

取消70年产权是谣言啊?

发表于2015-05-26

看得有点醉了

发表于2015-05-26

我是不相信会取消的

发表于2015-05-26

不太相信

发表于2015-05-26

城市整改节奏太快,熬不到7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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