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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我国土地40年50年或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

发表于2015-06-02
标签:房地产权属 土地 使用权 产权到期 土地使用权 

如果土地产权四十年、五十年或七十年到期,是不是房子就不是房主的了,如果要交费每年得交多少啊?如果土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?



首先,房地产权属包括,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,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。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,是终身享有的,可继承的。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,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,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,没有办理继期,如果动迁,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(75%)左右,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(25%)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。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,自己续期,也就是你不用管,也不用办,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(40年使用权)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。可能会有机关费用,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,现无现行标准。对于其它性质的,如工业,教育,旅游等(50年使用权)与商业性质的相同。


发表于2015-06-02

还没有见过住那么久的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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